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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坪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涉黑涉恶“保护伞”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

通讯员:向睿 镇坪县人民检察院 2022-06-19

镇坪县人民检察院

开展涉黑涉恶“保护伞”典型案例

警示教育活动

       710日,镇坪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开展涉黑涉恶“保护伞”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动员大会。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陈亮主持会议作动员部署,全体干警参加动员会。

        院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胡爱民领学了中共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印发的《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充当涉黑涉恶“保护伞”问题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》,宣读了镇坪县院制定的《关于开展充当涉黑涉恶“保护伞”问题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》。

        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陈亮对本次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动员,强调要通过集体学习、分组研讨、个人自学等方式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专题讨论;认真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,逐条认真对照检查;结合典型案例,汲取经验教训,深刻反省自身存在的问题,撰写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文章;要不断强化监督,确保全体干警引以为戒,做到警钟长鸣,着力打造忠诚、干净、担当的检察干部队伍。

        陈亮就此次教育警示活动提出四点要求:一是以党章为根本,铸就忠诚品格。要以案明纪,提升党性修养,增强自律意识,筑牢思想道德防线,坚守清正廉洁的品质;二是以党纪为明鉴,坚守廉政红线。要以党纪为约束,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、底线红线意识;三是以案例为借鉴,汲取深刻教训。要深刻剖析案例,牢筑思想防线。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,从中汲取相关教训,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免疫力;四是以初心为动力,牢记职责使命。以实干担当、履职尽责的态度,聚焦主责主业,压实工作责任,取得工作实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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